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新建清远市清新区太平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24-12-25 18:2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现有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报来新建清远市清新区太平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审批,我局拟对《新建清远市清新区太平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新建清远市清新区太平医院

2、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沙塘村委会

3、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沙塘村委会,内设置科室有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妇科、产科、优生优育科、小儿内科、新生儿科、中医综合、针灸科、推拿科、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功能科、综合门诊急诊、口腔科等,共设置217张床位(含传染病房12张床位),预计门诊量25万人/年。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以及太平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噪声:各设备通过设备减振、安装隔声门、墙体阻隔等降噪措施后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4、固废:医疗废物、污泥、废检验试剂盒、检验废液、废检验样本、废UV灯管、废紫外线灯管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食堂废油脂及厨余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x5811090@163.com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